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硕士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保证。根据教育部有关推免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威斯尼斯人605552023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威斯尼斯人60555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结合人工智能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不低于7人的推免工作小组,设秘书1名。推免工作小组负责本接收推免生实施细则的制定,并具体组织本单位接收推免生的各项复试考核录取工作。
二.接收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2.申请者应为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学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并在2023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学位证。
3.申请者应为获得本科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并在教育部推免系统报名成功。
4.申请者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接收程序
1.网上报名。符合接收条件的推免生必须通过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报名,在9月28日-10月19日期间登录“推免服务系统”(以系统最终开放时间为准),注册个人基本信息、填报申请我校的志愿。
2.资格审查。学院对申请者进行审查,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发出复试通知。
3.接受复试通知。申请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复试通知,否则视为放弃。
4.复试考核。复试考核方式为材料审核,复试满分100分,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接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考核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计算办法:学业成绩和综合能力成绩满分各100分,复试成绩=学业成绩(平均绩点成绩)*80%+综合能力成绩*20%,具体计分项目和分值计算见附录1。
5.确定拟录取名单。学院研究生推免工作小组根据复试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将考核相关材料及拟录取名单报威斯尼斯人60555审核。
6.拟录取确认。经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我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视为放弃。
7.拟录取名单公示。威斯尼斯人60555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要求上报拟录取数据信息,并组织考生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四、复试需提交的材料
1.《威斯尼斯人60555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学习成绩单。
3.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及各类荣誉证书、等级考试证书、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等个人成果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材料按顺序合并为一个PDF,于10月10日12点前发送到liukx@sau.edu.cn。
五、推免生管理
1.放弃拟录取。已接收的推免生放弃拟录取资格的,个人须提出书面申请,经所报考学院同意后,于次年3月20日前到威斯尼斯人60555办理取消拟录取资格手续。
2.取消拟录取资格。取得拟录取资格后,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1) 在本科第4学年中有任何一门必修课程考试成绩不及格者;
(2) 在本科第4学年中有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
(3) 毕业设计(论文)或实践性环节等成绩未能取得良好及以上成绩者;
(4) 未能获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者;
(5) 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者或已签订就业协议并未及时解除协议者;
(6) 出国留学者;
(7) 在推免生遴选工作中弄虚作假者。
3.推免生奖助政策。所有接收的推免生入学时除按规定享受国家和学校的研究生奖助政策外,还享受当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公布的其他奖助政策。
本办法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学院电话:024-89782010。
初审一校丨张勇
复审二校丨陶广宏
终审三校丨崔楠
编辑丨黄宁
威斯尼斯人60555 人工智能学院
2022年9月22日
附录 1:
人工智能学院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成绩计分细则
凡符合《人工智能学院2023年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中推荐条件要求的推免申请人,按照下面具体方法计算申请人的学业成绩和综合能力成绩的分数,其中综合能力成绩所涉及佐证材料必须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认定。
一、学业成绩(满分100分)
根据申请人所在本科院校教务部门提供的学业绩点数据,确定每个申请者的复试考核学业成绩,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A. 申请者的学业成绩原始分 = 申请者的前三年六个学期平均绩点 * 10;
B. 定义各专业中申请者的最高学业成绩原始分为GTop,那么,申请者的学业成绩分 = 申请者的学业成绩原始分 * 100 / GTop;
C. 计算过程保留2位小数;
D. 其它相关要求参照学校文件执行。
二、综合能力成绩(满分100分)
学生获得学术成果、竞赛获奖、荣誉称号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所有加分项所涉及材料的获得时间截止到提交申请日当日。综合能力佐证材料审查后,不再受理综合能力加分材料调整事宜。
综合能力成绩满分100分,其中:学术成果最高计30分、学科竞赛最高计45分、大创项目最高计10分、荣誉称号最高计15分。
1. 学术成果
所有学术成果加分应有出版刊物或录用通知证明(申请者需自行提交论文级别证明),不同成果按篇数累加计分;申请者需为第一作者或者第一作者是学科内指导教师而申请人是第二作者。刊物级别由工作小组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审核并认定。
级别 |
分数 |
级别 |
分数 |
SCI、SSCI检索论文 |
30分 |
EI检索期刊或一级学报论文 或授权发明专利 |
20分 |
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论文 |
15分 |
EI会议论文 |
10分 |
其他期刊论文 |
5分 |
实用新型授权/软件著作权登记/发明专利实质审查 |
6分 |
以上学术成果的第一完成单位均应为申请者所在本科院校。
2. 学科竞赛
学科竞赛指学校认定的官方大学生科技竞赛,同一学科竞赛同一届只取最高级别。竞赛获奖第1名按照以下计分方式进行,第2名按照70%、第3名按照50%、第4名及以后按照20%进行计算。
级别 |
特等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指定的国家级竞赛 |
25分 |
20分 |
15分 |
10分 |
省级(含区域)竞赛 |
12分 |
10分 |
6分 |
3分 |
3. 大创项目
学生作为第一申请人获批且完成的国家级创新创业项目10分、获批但尚未结题者6分;学生作为第一申请人获批且完成的省级创新创业项目8分、获批但尚未结题者5分;学生作为第一申请人获批且完成的校级创新创业项目5分,获批但尚未结题者3分。
4. 荣誉称号
荣誉称号类如辽宁省三好学生、沈阳市模范大学生、沈阳市优秀大学生及沈阳市优秀共青团员等荣誉称号。
级别 |
国家级 |
省级 |
市级 |
校级 |
分值 |
10分 |
5分 |
3分 |
2分 |